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见附件1)第8条要求“2023年起,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在年度预算确定后30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开上一年度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部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于3月24日前将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意向情况(见附件2)报送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后续将依据省里要求将收到的采购意向在省网公示。
联系人:韩莹、薛璇
联系电话:84713291
附件: 附件1: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PDF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撰稿:韩莹 审核:李森 单位: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